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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業科技: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017-08-23 08:00:00
廣東正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廣東正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作為廣東正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對公司及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原則,在查閱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了解相關情況后,基于實事求是、獨立判斷的立場,以科學嚴謹的工作態度,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炫碩智造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獨立意見

    公司全資子公司炫碩智造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財務費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體股東利益,且相關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未與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炫碩智造以本次募集資金3,047,322.98元人民幣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3,047,322.98元人民幣。

    二、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炫碩智造變更募投項目實施地點的獨立意見

    公司全資子公司炫碩智造變更募投項目鋰電池PACK自動裝配生產線研發項

目的實施地點,主要原因是隨著炫碩智造業務的拓展,現有的生產經營場地無法滿足募投項目建設的需要。為了推動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炫碩智造擬將募投項目的實施地點由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石龍社區工業二路8號同為光電廠區A3棟廠房變更至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石龍社區工業二路8號同為光電廠區A2棟廠房。變更后,炫碩智造未改變募集資金的投向、項目實施的主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變更募投項目鋰電池PACK自動裝配生產線研發項目的實施地點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因此,我們同意炫碩智造變更募投項目的實施地點。

    三、關于炫碩智造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的獨立意見

    公司全資子公司炫碩智造擬在東莞市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內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組建擁有集研發中心、生產中心及配套設施等功能的高科技企業,用于LED分光編帶設備、鋰電新能源設備等項目系列產品的研發、生產及產業化,是公司和炫碩智造結合其未來發展和市場需要做出的長遠規劃,符合公司戰略要求。將炫碩智造打造成為全球自動化、智能化設備生產企業的領軍者,有利于公司整合資源,推進公司在自動化、智能化及新能源等領域的布局。本次對外投資是公司董事會與炫碩智造從公司長遠利益出發所做出的慎重決策,投資資金來自于炫碩智造的自有資金,因先期投資金額較小,基本不會對公司現金流造成影響。

我們同意炫碩智造在東莞市設立全資子公司。

    四、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

――政府補助》的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使公司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更加客觀、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符合公司及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權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關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實際使用情況的獨立意見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喚灰姿�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喚灰姿�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重大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并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的履行相關信息披露工作。

    六、關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獨立意見

    本著對公司和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我們對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相關事

項進行了認真核查,我們認為報告期內,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之間不存在資金占用的情況,未發現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在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為本公司的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也無任何形式的對外擔保事項。我們認為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內容完整、全面、真實、客觀。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廣東正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

    肖  萬:

    彭真軍:

    何堅明:

                                                               2017年8月22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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